您好,办理个人非交易过户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继承、遗赠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继承人为多人,公证书应明示每人继承受让的基金份额数量);
(2) 证明被继承、遗赠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 继承人、接受遗赠人手持身份证原件半身照及正反面复印件;
(4) 继承人、接受遗赠人需提供在我司开立的基金账号 ;
(5) 填妥业务申请表《基金其他账户类业务申请表》、《身份核查单》、《办理非交易过户(继承类)后限制交易告知函》,或代销机构指定表格并由继承人本人签名;
(6)未成年人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由其合法代理人进行,代理人应出具其为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及其身份证件含复印件和手持身份证正反面半身照。若代理人代持未成年人的基金份额的,还需提供代持承诺函。
代销客户的证件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可以由代销机构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可提交相关复印件,加盖业务章,并注明“原件已审核”字样以后,将上述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一并交送至我公司。我们将尽快为您办理。
若代销机构无法代为审核原件,您需要将上述相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送至我公司,审核无误后原件将会寄还给您。资料审核确认无误的前提下,我们将尽快为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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